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规则
本规则旨在向监护人和未成年人说明,东方证券通过互联网平台(包括APP终端、PC终端、网上营业厅等)提供产品或服务时,如何处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一、规则的适用
1.本规则仅适用于专门面向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简称“儿童”)的产品或服务,以及能够识别用户年龄的产品或服务。针对不能识别或不能主动识别用户年龄的产品或服务,以及年满14周岁的用户,适用相应互联网平台的隐私政策。
2.在适用本规则的情况下,如本规则与互联网平台的隐私政策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如本规则未规定之处,参照适用互联网平台的隐私政策。
二、特别提示
1.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主要面向于成年人。我们将仅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为儿童提供产品和服务。
2.如果您是儿童的监护人,请您在儿童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前,仔细阅读并了解本规则,尤其是以粗体标识的条款,您应该重点阅读,在确认充分理解并同意后再开始允许您监护的儿童使用。我们希望您与我们共同保护儿童的个人信息,教育引导儿童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指导、提醒和要求他们在未经您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提供任何信息。
3.如果您是儿童,您需要和您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一起仔细阅读本规则,并在征得您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后,使用我们的产品、服务或向我们提供信息。如果您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同意本规则,请您立即停止使用我们的服务并及时通知我们,以便我们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信息的收集
1.当用户未登录资金账户时,绝大多数情形下我们无法识别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服务的具体人员信息是否属于儿童信息,如我们无法判断收集和处理的设备信息、操作记录等不具备明显年龄识别特征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儿童个人信息,我们将按照互联网平台的隐私政策处理上述用户的个人信息。
2.根据规定,如儿童因遗产继承等原因申请办理开户等账户业务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所开立的账户只能用于遗产继承的非交易过户和对相关资产的处分等用途,证券公司应当采取技术手段对其买入证券投资行为进行适当的限制。我们的互联网平台不提供儿童开户、证券买入、产品购买等金融服务。当用户使用儿童名下的资金账户和密码登录互联网平台的,我们视为该操作为监护人本人操作,该账户仅可进行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的操作,我们也将基于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的情形收集信息。如果监护人发现账户登录使用异常,请及时联系开户营业部或拨打95503咨询。
3.针对互联网平台专门面向儿童的产品或服务,或需要输入生日、年龄等能识别用户年龄的产品或服务,当我们根据用户提供的信息识别出用户为儿童时,我们会收集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使用这些信息与监护人联系,验证监护关系,并会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在获得监护人同意之后才允许儿童继续使用相关产品或服务。
4.除法律法规、监管另有规定外,如果我们发现自己在未事先获得可证实的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儿童的个人信息,则会设法尽快删除相关数据。
四、信息的使用、共享、转让、公开
对于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监护人同意使用互联网平台而收集儿童的个人信息的情况,我们只会在受到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或监护人明确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此信息。
五、信息的存储
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儿童个人信息,将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我们会采取加密等技术存储儿童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安全。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我们一般仅在为实现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短时间内保存儿童的个人信息。超出保存期限后,我们将根据法律法规、监管的规定删除儿童的个人信息或进行匿名化处理。
六、信息的管理
根据规定,儿童办理账户类业务,需要监护人代为办理。如需要查询、复制、更正、删除儿童个人信息或注销账户,请至营业部现场办理。
七、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规则的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规则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在上海按照该会最新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本规则如何更新
我们会在东方证券官网(www.dfzq.com.cn)上发布对本规则所做的任何变更,还会提供更为显著的通知(如弹窗提示、推送通知等)。请监护人及时关注相关公告、通知。若监护人不同意该等变更,请您要求您监护的儿童立即停止使用相关产品和服务。
九、如何联系我们
如对本规则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客服热线95503与我们联系。
(完)